各乡镇党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各直属单位,驻灌部省市属单位:
现将《灌南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灌南县委办公室 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
灌南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扎实做好我县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建设完善公开平台和机制,增强公开实效,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服务型政府、效率型政府、务实型政府、法治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建设。
二、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要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实行清单动态管理,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做好县政府部门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和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县审改办,共同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法制办)。做好职业资格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职业资格目录清单(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重点推进产品质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生态环境、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开监管执法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共同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旅游局、县科技局、县安监局)。加快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向社会公示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信息,公示信息抽查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等信息通过市场监管信息平台进行归集和公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推进企业注册登记,投资项目领域的并联审批、联动监管、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容缺预审等工作,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责任单位:县政务办)。组织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责任单位:县政务办,共同责任单位:县审改办、县政府法制办)。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和居住证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公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四)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我县水利、铁路、高速公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及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保障房、节能环保等重大民生类建设项目,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加大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五)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政务办)。
(六)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的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公开力度,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共同责任单位:县国税局、灌南地税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公开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的查处结果(责任单位:县物价局,共同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七)推进国有企业监管情况公示。国有企业运营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国资办)。
(八)推进扶贫工作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加大扶贫政策、扶贫成效、贫困退出、扶贫资金、项目安排等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扶贫办)。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九)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推动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做好集中展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十)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做好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十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推进空气质量信息发布;二是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三是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四是推进减排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十二)推进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公开(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健全公开目录,进一步拓宽“三公开”工作内容(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定期发布食品药品相关监管信息,及时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适时发布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十三)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继续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力度(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深化财政预决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和相关单位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县审计局)。
(十四)推进决策公开。探索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要积极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加大征求公众意见力度,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共同责任单位:县各有关部门)。
(十五)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园区,共同责任单位:县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要求,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三、工作要求
(一)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按照文件草案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公开的要求,将相关解读材料与文件一并在政府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乡镇、园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各乡镇、园区、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县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要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多样化传播方式,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新媒体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组织做好本地、本部门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要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要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消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善于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要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
4.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各乡镇、园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二)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和工作机制。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应标注有效性,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形成定期分析依申请公开情况的机制。进一步规范年度报告编制,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
2.推进公开工作信息化建设。强化与政务微博微信、新闻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发挥好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在线访谈主题活动。通过在线互动平台,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加大反馈力度。
3.推进公开队伍专业化建设。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围绕两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业务培训计划,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各行政学院要将政务公开培训内容,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和领导干部培训课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4月):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单位要提前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公开内容、方式、程序、步骤和措施等。
第二阶段(5-11月):全面推进,认真落实。按照县政府部署要求,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12月):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认真总结工作,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细化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工作开展。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并列入工作分工。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为方便今后工作联系,请各单位于4月21日之前将《政务公开人员基本信息表》(附件2)盖章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县信息中心。
(二)加强分类指导。要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特点,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加大机制、平台、方式创新力度,通过组织观摩学习等形式,推广宣传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工作全面展开。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工作调度和检查考核,对领导不重视、进度缓慢、工作没有效果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并责令限期整改。定期召开政务工作协调会,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每月均需对本月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进行自查,并于每月10日之前将《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一并报送,报送情况将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年度考核。
(四)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评价权。
联系人:惠芸芸 何婷婷
联系电话:83217818
地址:县政府大楼704室
邮箱:gnxxgk@126.com
附件1
2017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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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点工作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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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升级改造信息公开系统 |
6月份 |
县信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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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对乡镇、园区,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督查 |
全年 |
县督查办 |
每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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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会 |
全年 |
县政府办 |
每季度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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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集意见整体情况及采纳情况公开 |
全年 |
县政府办、各乡镇、园区,各相关单位 |
县级层面全年不低于3个文件,各乡镇园区不低于2个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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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重大会议 |
全年 |
县政府办 |
县级层面网上直播全年不低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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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办事服务目录、依据、流程公开;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政务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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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面向转移落户服务公开、居住证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公开 |
全年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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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阶段性工作计划及总结,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进展落实、督查及整改情况公开 |
全年 |
县政府办、各乡镇、园区,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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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审计结果公告及整改情况公开 |
全年 |
县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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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更新情况公开 |
全年 |
县编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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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开 |
全年 |
县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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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公开 |
全年 |
县财政局 |
全县及各政府部门预决算表格、“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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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对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行为查处结果公开 |
全年 |
县物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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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扶贫政策、扶贫项目信息、扶贫对象调整及退出公告公示 |
全年 |
县扶贫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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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公开 |
全年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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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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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首要污染物、饮用水水源的安全状况、排污超标企业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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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义务教育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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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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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发改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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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低保信息、特困人员救助信息、医疗救助信息、临时救助信息等公开 |
全年 |
县民政局、县卫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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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就业创业政策、创业项目、就业招聘信息、国有企事业单位招录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人社局、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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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企业运营有关情况及企业改组、转让、增资扩股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国资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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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生产安全事故及调查处理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安监局 |
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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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科技计划、科技专项信息公开 |
全年 |
县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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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
全年 |
县政府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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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政策解读专栏(时效性、主要负责人、专家解读、政务访谈) |
全年 |
县政府办、各乡镇、园区 |
县级层面政务访谈全年不低于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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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主流媒体推广情况 |
全年 |
县政府办、相关媒体 |
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一篇以上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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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在线互动平台、在线反馈 |
全年 |
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县12345服务中心、县信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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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依申请公开 |
全年 |
县政府办、各乡镇、园区,各相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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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列入初任公务员、领导干部培训科目 |
全年 |
县委组织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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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纳入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 |
全年 |
县目标办、县绩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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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机制、平台、方式创新 |
全年 |
县政府办、县信息中心、县12345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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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务公开人员基本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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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 领导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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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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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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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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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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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员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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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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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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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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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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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承担事项 |
证明材料(文件名) |
公开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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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主要领导:
注:1、“承担事项”指本单位承担2017年政务公开要点中的事项,牵头单位该事项的证明材料中需要有文件,非牵头单位可以信息形式公开;
2、“证明材料”指落实承担事项所公开的文件材料名称,一个承担事项至少要有一个证明材料;
3、“公开网址”填写公开在外网的文件链接;
抄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中共灌南县委办公室 2017年4月18日印发